河北任丘市呂公堡鎮畢村一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發生物體打擊事故
2025年11月16日8時30分許
河北任丘市呂公堡鎮畢村
一建筑器材有限公司發生物體打擊事故
造成1人死亡
事故發生后
企業未向任丘市應急管理局和
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
2025年11月17日
任丘市應急管理局
接到群眾關于該事故的匿名舉報
立即聯合呂公堡鎮政府前往現場核查
經核查舉報屬實
涉事公司2人被罰
地方6名公職人員被依法追究責任
△事故現場圖片
2026年2月26日,滄州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(點擊網址:http://yjglj.cangzhou.gov.cn/yjglj/sgdc/202602/3320b15041744d6f96ab7a298eca3c12.shtml),經調查認定,任丘市鼎軒建筑器材有限公司“11·16”物體打擊事故是一起設備拆除作業中因風險辨識和管控不到位,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防護不到位引發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事故直接原因 作業人員呂某輝、劉某平在作業前未充分辨識設備拆除的風險,未采取相應的防側翻措施,在將立輥機組與平輥機組連接件拆除后,再次組裝過程中,立輥機組失去平衡發生側翻,砸中正蹲在南側地面作業的呂某輝,致其死亡。
事故間接原因 1.鼎軒公司在拆除作業前未開展風險辨識和非常規作業風險管控措施。企業在設備拆除作業前未開展專項風險辨識,未發現設備存在的側翻風險;未在作業前對風險措施和安全管控措施進行確認,未排查拆除作業中新產生的風險。 2.鼎軒公司未對臨時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。呂某輝和劉某平日常以售賣和零工為業,不具備機械設備拆除的專業知識。鼎軒公司在開展設備拆除作業前,未對二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。 3.鼎軒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不完善。未提供拆除作業必須的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作業人員使用。
